科研处是在学校党政领导下,对全校科研工作实施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负责职责如下。
1、制定和落实学校科研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,完善科研管理制度。
2、组织全校教职工积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,为学校科研工作疏通渠道,提供服务,增强学校承担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课题的能力。
3、对学校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执行和结题验收进行管理,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科技成果的鉴定、登记、评奖工作。
4、做好科研课题、成果、论文、著作、专利等科研业绩的登记、奖励及认证工作。
5、科技专题档案、成果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工作。
6、组织召开学术会议。
7、加强学校知识产权管理,保护学校的合法权益,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,推动产学研合作,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。
8、协助其他部门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的考核等工作。
9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